作者:岛人小山
在发掘19世纪美国北方人(以下简称北方人或北方)名誉观的轮廓时会提到前文中所述的许多概念。故笔者建议在读本篇之前先读前篇。
斯多葛-基督教式的名誉在北方
【中上阶级:绅士的名誉】
和维多利亚人一样,北方人也经受了经济、地理、社会的剧变——工业化、城市化、流动性增加、福音派信仰以第二次大觉醒的形式传播。故而并不奇怪二者名誉的理想的演化过程十分相似。而另一方面,美国地理的独特性又让北方人发展出独特的构件,他们调试出一种新的、与大西洋对岸不同的斯多葛-基督教式的名誉准则。
举例而言,维多利亚人所谓的“绅士风度”强调的是教养、体统、举止、仪表,以及最重要的“品味”——而在大西洋左岸这些东西并没有被广泛接受。同样的,优雅而规范的礼仪也让刚独立的美国人联想起欧洲原宗主的王公贵族味,虽然宗主国名义上也是个民主化的国家。对于福音派信仰的宗教热情建立起的一种标准,就是教养高于物质和世俗。然而也有人认为真正的男子气概需要某种程度上的粗犷,而娘娘腔优雅与这个国家的粗犷本质向抵触,甚至与其民主精神不符。也有些人担心外在的涂脂抹粉会隐藏人内心的腐败本质;而对于那些内心是真实的人,即使外表看起来有些粗鲁,亦属小节。
而硬币的另一面,白手打天下的精神则被美国人推崇到了极致。在这个充满新移民的国家里,人们不再被旧祖国的传统所束缚,而他们居住的这片土地处处是机遇。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伦理观已成了美国精神的同义词。19世纪初美国人已经有了像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的真正成功故事,故事中的榜样传递出一个信息,那就是在这个世界里只要一个人勤劳、节俭、自足、正直,他就能上升到他想到的任何位置。正因为如此,个人品德与经济成功的联系性在北方人的名誉价值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北方人的中上阶级看重合乎道德赢来的地位,再加上美国梦驱动起比英国社会更剧烈的流动性,以及美国人对个性和独立的爱好——几个因素让美国人的名誉观迅速地从公共名誉转入个人名誉。公共的声誉对于绅士依旧重要,如果一个人背上不道德或懒惰的名声,那么意味着被关在社交和生意合作的大门之外。然而在新的社会、经济、地理形势下,人们越来越依靠与陌生人建立的关系。这时自控成为最重要的德行,被人冒犯名誉而进行肢体反击成了一种愚蠢的匹夫之勇。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你呢?男子汉只用自己劳动的果实反击流言中伤。绅士们开始专注以自己的良知为判断自我价值的标准,而更少用他人的意见。决斗在北方虽然没有被完全杜绝,但已经不再流行。虽然北方绅士被人冒犯时也至少有会和人打一架的心理准备,但如果他决定走开,那这个决定也不会损害他的名誉感。北方绅士只有在被严重挑衅时才会反击,并同时头脑清醒地强调他“别无选择”。当然什么情况才是严重挑衅,这是个很主观的问题,因人而异;。
除却着重点上的小小不同,北方人的名誉价值基本与维多利亚英国人一致:是一套基于礼貌、虔诚、道德、禁欲主义,和勤劳的准则。北方名誉观的格言也和英国人的一样,律己。美德将人与人羁縻在一起;自控的人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和对他人带去的影响,他们抵制犯罪的引诱,控制自己的情绪,能够将轻浮的干扰放在一边,努力工作出人头地。律己赋予北方名誉的精义就是“泰然自若。” 一名北方的绅士能在肢体冲突中保持冷静; 他喜怒不形与色,能对冒犯他的人笑言以对,绝不出洋相。一个北方人如果头脑发热不能自控,失去了他的“酷”,会自责自己“忘记了男子气概”或者处事“不男人”。
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一样,北方名誉是斯多葛-基督教式名誉观的一个变种。这种价值被社会的中层和上层所接受,但并没有很深入劳工阶级。北方社会经济阶梯中的最底层的人们常被上流社会称为“粗鄙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名誉文化,但却与那些穿着考究的同胞们的一套不相同。
【劳工阶级:粗犷的名誉】
“粗鄙人”的名誉观与古代的原始名誉价值相似,其核心就是肉体的勇武和力量,这种名誉靠斗殴和武力来证明。上层社会严格的自控在此受到鄙夷,哥们儿情谊建立在打斗、喧闹、粗野、酗酒、放荡中。中产阶级注重伤感和诚挚,粗鄙人则忙于互相嘲笑、挑衅,还有如今说的“没完没了的挖苦。” 他们经常地互相挑战和考验,用斗殴来证明谁更强壮和出色。名誉的前提是绝不让另一个人凌驾在你头上。中产阶级拿去了白领的工作,粗鄙人没能力或不情愿掌握知识去攀爬经济的阶梯,他们只能靠施予和承受痛苦挣到名誉和身份。富裕成功的绅士们一般认为底层人大多是不愿意上进,因为斯多葛-基督教式名誉体系的核心本质在于其民主性,也就是说理论上任何人只要愿意勤力耕耘就能收获名誉,拒绝这么做的人是可耻且可鄙的。
斯多葛-基督教名誉观的信徒之间也常常争论,像喝酒、咒骂、赌博、打架这些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子气概。无论哪个阶级总有些人享受这些事情,并认为这些事多少对增进哥们儿间的义气很有益处。然而那些绅士即便是沾染了这些“恶习”,还是蔑视“粗鄙人”,因为他们不能将这些行为与文明和优雅的品质相平衡。正如Lorien Foote教授的描述,很多北方人相信真正的男子汉是“结合女性的‘柔’和男性的‘刚’这两种美德。” 或“最高的勇气中总活着伟大的怜悯和温柔。勇者总有颗柔软的心。最高的男子气概栖息于最高的女子气质中。” 一个男子需要既有勇气又有道德,强壮而温和,在危机中坚忍,在家中柔情。随着文明的进步,男子气概的标杆也在转移。最初是冷酷的野蛮追求——力量和攻击性;尔后是追求更高的认知、理智、和意志力。正因为粗鄙人缺乏温柔而总是斗殴,这种不受约束的好斗心在绅士看来是一种退化,他们无法自控悖德的兽性,让他们只比野兽强一点。所以他们不配得名誉和男人的头衔。
美国的创建是民主的一次新实验,国家的领导者主张民族的力量和活力取决于公民充满高尚道德的男子气概。那种道德最初的核心在于公民意识和公民参与,他们在社会中有真正的公民权利。他们能为了共同的益处而将自私自利放去一边。以此还演化出几种其他的品德,比如人格和经济的独立。所以绅士们将粗鄙人视为无名誉可言的群体,因为他们经济上依靠别人,缺乏教育、而他们对野蛮和恶习的嗜好最终可能导致共和的失败。
两个名誉团体被分隔开来,绅士和粗鄙人并不常有交流,就好象他们分别栖息在两个的宇宙中一样。而这一切都将改变,南北战争将迫使北方的两种人在一起服役,进而造成更大的冲突和更深更宽的鸿沟。
【南北战争时期的绅士和粗鄙人】
北方人的两种男子观点互相较劲,一种原始而桀骜不驯,另一种克制而循规蹈矩。两种观点在南北战争中开始直接冲突。当战争爆发后,男子们受到名誉感和对联邦的责任感的驱使而志愿参军。新英格兰的中上流阶层,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精英们一开始是领导一群和他们有类似社会经济背景的人。但1862年的征召法案一通过,征召兵挤满了陆军,其中三分之二是移民。这些移民来自北方的社会底层,因为富裕的人可以以捐代役,即花钱让劳工阶级的人代替他服役。陆军内部地位极大地分化了,最常见的情形就是中上阶层优雅而充满道德感的绅士们领导一群被征召入伍劳工阶级,他们都是嗜酒如命,爱惹是生非的粗鄙人。
于是名誉价值之间的冲突开始浮现。你可能看到一个老连队的士兵安静地坐在一旁开戒酒会或读书会,而另一个新连队的士兵外出饮酒、打架、找女人。他们醉醺醺地回来,闯进戒酒会大闹,将骡尿倒在禁酒主义者的头上。在比如17岁的小伙子Charlie Brandegee在写给他父亲的信中表达了他对军中污言秽语的震惊:“参军以来我没说过任何形式的脏话,但我四周充满了脏话。这个连里有100号人,每个人平均使用25个咒词(指脏话)——每天2500个咒词!我总在抗议这些污言秽语,我想我营帐里的脏话比其他任何营帐里的要少。每当有人开始骂人时,其他人就会开始唱‘英语,在此帐中讲英语。’“ 有趣的事实是在战争期间有5223个人因为讲脏话而被军法审判,根据的是第83号军法条例,条例规定每个人应采取适当的言行,如同“军官和绅士。”
另一方面,有些人则抱着游戏的态度组建反戒酒会,保证“将到手的酒全数销毁(喝掉)。” 并创建了反说教俱乐部如“喇叭独立公会”,其会规声明其会员的行为必须合乎体统,并进一步说“所谓体统,就是大吃大喝、抽烟、嚼烟。” 喇叭会“决心让我们履行男人的义务。”
【两种男子气概在联邦军内的冲突】
两个群体小心翼翼地对抗着。对美国的人生来平等的理想双方都有自己的解读,并希望他们各自的男子气概能得到对方的承认。但绅士们认为粗鄙人犹如禽兽,而粗鄙人则认为绅士是群娘娘腔;双方都不认可对方的名誉法则。不难理解,这种紧张的关系常常让北方军团的团结受到损害。
如前所述,美国共和的建立初始就将国家的力量和活力与其公民充满高尚道德的男子气概联系在一起。故而绅士们看来,粗鄙人无可辩驳的恶习和放荡正在消耗联邦所努力构建的男子气。本来在战前还很抽象模糊的顾虑,如今在战争中一览无遗,从而这种忧虑变得迫切起来;担当指挥官的绅士们感到粗鄙人酗酒和纪律散漫阻碍了他们成为合格的士兵,从而可能连累到北方在战争中的胜负。斯多葛-基督教名誉法则的信徒们相信道德勇气与肉体勇气是相辅相成的,粗鄙人缺少前者而被迫作战,这会拖累联邦军的战斗力。
某种程度上绅士们的看法是对的。粗鄙人名誉观中的好斗与勇猛很适合于远古的战争,那种战争中的局部是双方在面对面地格斗。每次战斗不长,战斗的次数也不频繁,而战斗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亲属和部落。而南北战争是一场近代化的战争,几乎和远古战争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军人严格服从军阶,组成线列阵用冰冷的枪械隔着很远射击敌人。战斗的理由并不是直接保护自己亲属,而是在保护很抽象的东西,比如联邦原则、民主、爱国主义之类。这种新型的战争要求士兵服从上级命令为责任而战,能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保持冷静的自制力,并组成线列。原始战士所推崇的那种不受控制的攻击性,在这时必须以某种方式圈禁起来。士兵必须成年累月地保持战斗状态,远离自己的家乡生活在军营中。这种条件下,一个人能忍受痛苦会比爆发勇气更能赢得名誉。
不出所料,粗鄙人因为看不到战争对自己的益处而不停地反抗这种要求。他们不情愿放弃自己名誉中的平等性,并感到服从那些“肩上带杠的贵人”军官让他们丧失了男人的气概。他们相信身份地位要靠竞争赢得,但多数的指挥官获得高位是通过家族的影响力和关系。名誉感让他们反感那些窃得高位人的统治,于是总爱对那些精英军官们泼凉水。他们希望在军中建立自己的一套名誉法则,但被军法所严格禁止。他们常常对那些颐指气使的军官说,如果不是看在肩章的份上,一定毫不留情地给其一顿老拳。比如联邦军士兵John Clute对他的上尉Daniel Link说:“你敢把肩章拿下来,我就敢给你一顿好抽。”另一个士兵对军官说:“救你命的是你的肩章,如果你没肩章,我立马抽你。” 很多时候,列兵无法控制殴打军官的冲动;事实上攻击上级军官是内战中第二常见违法行为。
征召兵有时候会联合起来反抗那些虐待他们的军官;内战时期一共有2764人被指控煽动、引发、或参与叛变。这个数据被严重低估了,因为在大多数时候这种行为会被军官当场镇压或由军团执行军法。来自底层的士兵也用一些消极的手段来对抗那些绅士军官们的命令。拖延命令、顶嘴、拒绝敬礼、或在军官训话时喧哗。开小差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军官们也别无他法,只有用暴力来强迫自己的手下服从。Lorien Foote教授写道:“因为陆军军法允许军官用体罚去对待不服从合法命令的下级……军官会抓、打、踢,甚至拔出刀来教训不服从的兵。” 有些精英军官将不服从的人就地枪毙,有些军团甚至设立了“押队官”的职位,以射杀那些临战怯懦和试图逃跑的士兵。
【结语】
美国内战以北方战胜南方告终,而绅士的名誉价值也在较量中胜过了粗鄙人。战前已经地位超群的斯多葛-基督教名誉观,在战后已经巩固成为整个北方文化的典范。中上层的阶级认为“真正挽救联邦的……是那些绅士,那些有爱国心、道德人格、和良好教养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的论述只管窥了北部人名誉观的大概。绅士和粗鄙人只代表了男子气概中的两个突出的部分,而绝大多数人的名誉观存在于在这两者间。所有阶级都同意肉体的勇气是男子气概不可或缺的部分。而重要的品格如诚信、勤奋、果决、和互相尊重也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灰色地带,比如有些人认为贞洁、禁酒、和举止优雅也是名誉准则中重要的部分,而有些人却认为少量的咒骂、饮酒、打架和食言无法避免,这无损于他们的名誉或绅士身份。